我一直覺得「𠄘諾」呢家嘢係bull shit,人本應不需要承諾。
結婚嗰陣,你哋下定承諾:「無論順境逆境,無論富裕貧窮,一生一世陪伴着你…」實際上,點都有啲人唔會遵守承諾,出軌嘅繼續出軌,家暴嘅繼續家暴。到底呢啲口頭上嘅「承諾」,係為咩呢?儀式感?安心?隨波逐流?如果係真正相信一個人,其實使乜「承諾」啊~睇嚟呢個關乎到人與人之間嘅信任。嗰個人值得信任嘅,自自然然「承諾」都只會係配搭,可有可無的,甚至乎去到 完全忘記咗段「承諾」,但係都仲履行緊「承諾」入面嘅嘢 嗰個程度。
我重新思考「承諾」呢樣嘢係為咩,諗嚟諗去都係覺得:只不過增加負擔,增加束縛,減少自由。人點都有啲責任心,正常都會有一種「講得出就要做得到」嘅觀念,小學都有教啦,所以就算我點唔鍾意承諾都好,有時候無可避免地被迫應承一樣嘢,做唔到嘅我都會有啲羞恥,或者係對唔住對方。產生出呢啲負面嘅感受,等同於俾壓力自己,你會想嘗試實現應承咗人嘅嘢,做到俾人感覺係應該嘅,所以你唔會特別開心,但係如果真係做唔到呢?反而會大大影響到你自己嘅情緒。
人真係唔需要「承諾」㗎…點解要....
利申:我所講嘅「承諾」指嘅係口頭上應承嘅嘢,而唔係有法律效應嘅,例如係簽合約之類,畢竟有法律效應嘅你點都要遵守,唔可以話唔鍾意就唔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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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然豬仔包都係一個專注於相處,所以永遠都係講一啲好難有專業數據嘅話題,始終都好少見人思考 人與人之間嘅承諾到底係有冇必要 呢個問題,但係呢啲話題永遠日日都存在於我哋身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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